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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节(2 / 2)


  丁一凡进来看了看, 才觉得儿子有点不对劲儿, 上手一摸, 我去,热得跟火炭似的。

  再看脸,本来就不算什么白晰的肤色, 这会儿完全变成了一块酱猪肝。

  大概是模糊中感觉到了额头上的凉意,烧得迷迷糊糊的丁猛侧了下身,刚巧压在那个大抱枕上。

  长条的人形抱枕柔韧温暖,让他瞬间像是抓到了什么最想抓到的东西。

  “你回来了?”

  丁猛在混沌中吐出了一句明显有些激动的话。

  丁一凡愣了愣。

  “你他妈还知道回来……”

  丁一凡眼睛直了。

  “老子够讲究了, 一起同床共枕睡了这么多天都没越过界,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你,你是不是欺负老子太软了啊!”

  眼看着儿子一个鹞子翻身, 整个人将抱枕压在了身底下,烧红的脸贴在上面,蹭了又蹭。

  这……是发烧呢还是发骚呢?

  这个小流氓发春的样子,还是自家那个打起架来不要命, 办起事来沉稳大气,一身钢铁总裁范的大猛子吗?

  该不会是发烧烧傻了吧?

  看着丁猛跟一个枕头胡言乱语,甚至还带上了肢体动作,丁一凡着了急。

  “醒醒,猛子快醒醒,你烧得太厉害了,咱们得赶紧去医院!”

  可是他虽是武生出身,身手轻快,却还是扳不动186的大块头儿子。

  丁猛像是认准了眼前的抱枕,就好象枕头上有谁的体温或是气味一样,又啃又咬又是闻的,把丁一凡看得是一愣一愣的。

  他放弃了自己一个人把儿子搬起来的念头。

  可是儿子只是发个烧,还不至于打个120来吧,不行,得把叶茂弄来。

  叶茂从自己的公寓急匆匆地赶了过来。

  他虽然昨晚也喝得不少,可是睡了一觉后,到底是年轻,已经基本缓了过来。

  他一边走一边想,昨晚大哥喝得不比自己多,而且他的酒量更是比自己大不少,竟然会弄成这个样子。看来这酒精和情伤相比,杀伤力实在是太小儿科了。

  等他到了丁猛的卧室,看到正抱着枕头不放的大哥,才知道,这杀伤力比自己想像中的,还高了至少三个等级。

  哎,也难怪大哥是这么一种状态。

  恋爱经验丰富的叶茂明白,像白简这种做法,才是情变中对喜欢的人最狠的惩罚。

  这个一脸秀色的江南男子,看似淡漠温软,可是伤到他的心,便足够决绝果断。

  在感情上愧了他的人,不管你有多懊悔、多自责,或是感觉自己多有道理,有多少解释,他根本不给你一个表白或是说出口的机会。

  让你浑身攒了千斤的力气,也像是砸在棉花堆里,用也用不上。

  尤其当你深深喜欢上一个人之后,那种被厌恶、甩掉、冷落 ,甚至彻底抛弃的感觉,那种求而不得,又担心害怕对方莫名消失后会出事的感觉,真的是非常要命的。

  没有感情的人,或者是很少动真感情的人,当然会觉得这样的事矫情又无聊。

  可是这世上毕竟还是有人在意这些,也执著于这些。

  而丁猛,就是一个在意这种感觉的人。

  在之前,他就像是一块没有开化过的顽石,一旦动了情,才知道原来在石头里面,是一颗柔软的心。

  被老爸和叶茂强行夺去枕头后,丁猛发了一阵飚,却总算是清醒了很多。

  看了眼床上被口水弄得一片湿的抱枕,丁猛本就烧红的脸,更不是正经颜色了。

  他拒绝了老爸提出去医院的想法,坚持说自己体格好,没有大碍,吃点药退退烧就会好的。

  看到他恢复了清醒,丁一凡倒也没逼他去医院,只是一边叮嘱叶茂给大哥弄水弄药,一边对着那个被蹂躏过的枕头看了又看。

  大儿子这么大年纪却一直单身的事儿,本来大多时候是叶红在操心。丁一凡一个戏痴加身的人,既没有细细想过原委,同时又觉得儿子在打拼事业的阶段,不谈恋爱,也不出奇。

  可是刚才儿子在混沌状态中说的那些话,什么一起同床睡了没过界,没动过手指头之类的,是啥意思呢?

  和他同床的,不是那个盲人按摩师,白简吗?

  再想想他抱着枕头求欢的样子,和上面那些话联系一下,就算丁一凡再没生活经验,也感觉出了异样。

  这,可如何是好。

  白老爷子给白简介绍的这位客人,是本地一家酒吧的老板,名叫江子城。

  白简家所在的老城自古便是富庶之地,更是讲究享乐延年之乡。除了养生保健天下有名,更凭着烟雨小巷、古渡老街的江南美景,成为近年来颇有些名头的旅游之城。

  虽然在名气上,还不如乌镇、西塘般世人皆知,但在江南左近,却也算是小有名气。

  更因为尚未达到举世闻名的境地,往来的客人还不至于像那些知名景点一样,黑压压的人头一望无际,不紧不松的状态中,倒也算留住了古城该有的韵味与景致。

  而在老城最繁华的几条街道上,随着游客的日渐增多,不知不觉中,便开起了大大小小的客栈、店铺,专做那游客的生意。

  而其中一条街上,则尽是如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,每到夜晚,灯光通明,人潮涌动,声色犬马,最是一个享乐的的好去处。